連日來,我市組織開展無牌無證電動三輪車、四輪車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專項行動。此次行動,以宣傳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,重點對電動三輪車、四輪車進行嚴格檢查。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到6月底結束。 行動開展以來,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各轄區(qū)中隊嚴格整治所有無牌無證的電動三輪車、四輪車的駕駛人及市域內所有電動三輪車、四輪車的銷售單位,發(fā)放《電動三、四輪車輛駕駛人告知書》并簽字。 此外,交警還制作了《電動三、四輪車輛消費者告知書》及《電動三、四輪車輛駕駛人告知書》,發(fā)放至銷售點與相關駕駛人手中。交警提醒,廣大市民不要盲目購買和使用四輪電動車,要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。目前,市場銷售的大部分電動四輪車均未列入國家工信部《機動車生產(chǎn)企業(yè)及產(chǎn)品公告目錄》,不符合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法規(guī)要求,無法辦理牌證,消費者切勿輕信四輪電動車“不用掛牌照、不用考駕照”的虛假宣傳。 |
GMT+8, 2024-10-25 08:26